為貫徹落實《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推動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閱讀全文>>
惠企政策資訊發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為全面落實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明確申報流程,優化納稅服務,規范管理方式,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1〕30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閱讀全文>>
惠企政策資訊發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對在前海合作區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征。香港居民在同一納稅年度內,同時符合本辦法規定的香港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與粵港澳大灣區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條件的,可以自行選擇享受其中一項優惠,不得同時享受兩項優惠。閱讀全文>>
惠企政策資訊發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對2021年7月1日后首次就業創業的港澳青年,按照2000元/月給予生活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港澳青年符合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新引進博士人才生活補貼及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生活補助發放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申請相應補貼。閱讀全文>>
惠企政策資訊發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對2021年7月1日后首次就業創業的港澳青年,本人及其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均未在深圳市擁有自有住房,未正在享受深圳市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獎勵補貼,未正在享受深圳市住房保障優惠政策或前海合作區居住保障服務的,按照1000元/月給予居住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閱讀全文>>
惠企政策資訊發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對2021年7月1日后首次在前海合作區就業的港澳青年(45周歲以下),按照博士8000元/月、碩士4000元/月、學士3000元/月、副學士或者高級文憑2000元/月的標準給予就業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閱讀全文>>
惠企政策資訊發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支持孵化載體高質量發展,在孵團隊超過10家以上,專職工作人員5人以上(其中香港居民2人以上),簽約的科技服務機構數量6家以上,創業導師人數5名以上,自有可支配的創業投資基金且規模在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孵化載體,由前海管理局予以800元/㎡/年獎勵閱讀全文>>
惠企政策資訊發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納稅人可享受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一)設在合作區(按照國務院2023年12月批復的《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規定的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范圍)內閱讀全文>>
惠企政策資訊發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上一年度新增不少于500萬美元,按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1%予以獎勵;新增不少于3000萬美元,按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1.5%予以獎勵。單個外資企業每年享受的外資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閱讀全文>>
惠企政策資訊發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首創技術產品,企業員工中香港居民占比不少于50%,且已獲得專業投資機構的股權投資或已獲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法定機構、高校等資助(投資)的港澳青年創業企業,首創產品實現在內地首次應用,按照首單合同實際銷售額(前3個合同中任選1個)的30%,予以單個產品最高...閱讀全文>>
惠企政策資訊發布日期:2024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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