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企業在7月份、10月份預繳申報時,如何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優化預繳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公告2023年第11號)規定:“三、企業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采取“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由企業依據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支出,自行計算加計扣除金額,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享受稅收優惠,并根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費用情況(上半年或前三季度)填寫《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與規定的其他資料一并留存備查。
四、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p>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最新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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