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中所稱“退稅商店”是指什么?
答:退稅商店,是指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以下簡稱省稅務局)備案、境外旅客從其購買退稅物品離境可申請退稅的企業。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1號)第三條,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經省稅務局備案后即可成為退稅商店:
(一)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
(二)納稅信用等級在B級以上;
(三)同意安裝、使用離境退稅管理系統,并保證系統應當具備的運行條件,能夠及時、準確地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關信息;
(四)已經安裝并使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
(五)同意單獨設置退稅物品銷售明細賬,并準確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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