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訪問
問:一般納稅人在建筑工地出租建筑工程施工機械和配備操作人員,應按照什么稅目征收增值稅?
答:根據《關于明確金融房地產開發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將建筑施工設備出租給他人使用并配備操作人員的,按照“建筑服務”繳納增值稅。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最新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
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六 8:30-18:30
微信公眾號
微信客服號
Copyright © 深圳仰澤商務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責聲明 粵ICP備2001447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