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單位職工如何開具職工社保費繳費記錄?是否可以通過社保費客戶端或電子稅務局查看每個員工的繳費明細?
答:2024年7月以前屬期,需聯系社保經辦機構開具職工社保費繳費記錄。
2024年7月及以后屬期,用人單位可通過稅務部門社保費管理客戶端、電子稅務局、@深稅小程序等渠道為單位職工開具社保費繳費記錄。用人單位在完成社會保險費繳費后,可立即為單位職工開具職工社保費繳費記錄。
開具的方式包括:匯總開具和明細開具。
匯總開具是指,若用人單位選擇1月至12月匯總開具社保費繳費記錄,所選屬期內每個險種只有一條記錄。
明細開具是指,若選擇1月至12月明細開具社保費繳費記錄,所選屬期內每個月份每個險種都有一條記錄。
具體路徑如下:
①社保費管理客戶端登錄—【證明打印】—【職工繳費記錄打印】;
②全國統一規范電子稅務局(企業登錄)—首頁點擊【地方特色】—【社保業務】—【證明打印】—【職工繳費證明開具】;
③微信“深圳稅務”公眾號—【我要辦】—@深稅小程序實名登錄—【業務辦理】—【社保】—【查詢統計】—【證明打印】—【職工繳費證明開具】。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最新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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