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一般納稅人從境外購進服務、無形資產等,已代扣代繳增值稅,如何抵扣進項稅額?
答:一般納稅人從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等,按照自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進項申報抵扣,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附列資料(二)第7欄“代扣代繳稅收繳款憑證”。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最新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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