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企業發生公益性捐贈,超過扣除限額的部分,是否可以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答: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公益性捐贈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結轉扣除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5號)第三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未在當年稅前扣除的部分,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扣除,但結轉年限自捐贈發生年度的次年起計算最長不得超過三年。”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最新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
Copyright © 深圳仰澤商務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責聲明 粵ICP備2001447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