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伦久视频免费观看视频,国产精品va无码二区,成年无码AV片完整版,av无码免费永久在线观看

手機訪問

仰澤企業服務 微信掃一掃
您好,歡迎訪問深圳仰澤商務有限公司!
中國 · 廣東 · 深圳
您的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資訊中心 > 惠企政策資訊

資訊中心

新聞動態

最新通知公告

惠企政策資訊

深圳各區辦事指南

前海e站通辦事服務指南

前海公司地址托管

深圳工商局地址及電話

注冊深圳公司

企業財稅服務

商標知識產權

企業各類資質辦理

常見問題

咨詢熱線

前海服務集團關于印發促進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園區港澳企業發展優惠方案及實施細則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年08月01日來源:前海服務集團

前海服務集團關于印發促進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園區港澳企業發展優惠方案及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支持港澳青年和港澳企業在前海發展,推動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高質量發展,我司研究制定了《促進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園區港澳企業發展優惠方案》《〈促進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園區港澳企業發展優惠方案〉實施細則》,已經深圳市同意,現予印發。

附件:

1.促進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園區港澳企業發展優惠方案

2.《促進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園區港澳企業發展優惠方案》實施細則

深圳市前海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

促進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園區港澳企業發展優惠方案

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以下簡稱夢工場)是推進深港合作的重要抓手,為促進優質港澳青年創新創業企業在前海集聚發展,推動深港青年在夢工場高質量發展,根據有關要求,深圳市前海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服務集團)制定《促進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園區港澳企業發展優惠方案》(以下簡稱《優惠方案》)。具體如下:

一、優惠類型及標準

(一)園區入駐企業租金補貼

根據夢工場產業發展導向,在租金基準價基礎上(夢工場北區起始租金標準為139元/平方米/月、夢工場中區起始租金標準為80元/平方米/月,年遞增3%),根據企業資質、技術含量、聘請港澳青年數量等條件,分層次給予租金補貼。租金補貼可從2022年7月1日開始申請。

1.一般性企業

一般性企業是指:45周歲(含)以下港澳青年合計持有企業注冊登記中股權/股份25%以上比例的港澳青創企業,若港澳青年以境外企業作為在夢工場園區注冊企業股東,則其在境外企業中持有的登記股權或股份比例經折算后不低于該企業登記股權或股份的25%。持有股權或者股份的港澳青年在該企業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且申請時社保關系仍在該企業。申請時該企業在前海合作區成立或遷入5年以內。

申請時達到每50平方米租賃面積引入1名45周歲(含)以下港澳青年的其他類型企業參照執行,要求港澳青年在該企業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且申請時該企業在前海合作區登記注冊或遷入5年以內。

具體補貼標準如下:

夢工場北區:每月每平方米補貼租金40元,每家每年租金補貼總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夢工場中區:每月每平方米補貼租金30元,每家每年租金補貼總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重點企業

重點企業是指:在符合一般性企業條件基礎上,達到以下標準之一的企業:

(1)獲得市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或資助的;

(2)資質認定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深圳市級及以上專精特新企業;

(3)參加國家、省、粵港澳大灣區市級及以上政府部門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獲得企業組決賽一等獎以上的;參加組織的粵港澳臺青年創新創業大賽并獲得總決賽三等獎及以上的;

(4)經前海服務集團認定的其他企業。

具體補貼標準如下:

夢工場北區:每月每平方米補貼租金90元,每家每年補貼租金總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夢工場中區:每月每平方米補貼租金60元,每家每年補貼租金總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在園期間一般性企業達到重點企業標準的,從其達到標準的次月開始按照重點企業補貼標準給予支持。

3.重大引進項目

推薦引進對前海合作區深港合作、現代服務業發展具有重大作用的項目,其配租條件、租金折扣標準、配租面積及免租期等,由按“一事一議”方式另行確定;前海服務集團引進的對夢工場具有重要意義的重大項目,具體支持力度由前海服務集團按“一事一議”方式另行明確。

已按重大引進項目享受租金優惠的,租賃期限內不再享受本《優惠方案》租金補貼。

(二)孵化服務平臺機構運營補貼

1.運營考核獎勵

對入駐夢工場園區的孵化服務平臺機構,根據考核情況給予運營考核獎勵。具體如下:

(1)申請條件:入駐夢工場園區運營滿1年。

(2)獎勵計算方式:根據其租賃面積,結合孵化服務平臺機構入駐率和年度運營考核評價結果,按450元/平方米/年給予獎勵,每年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

①獎勵金額:租賃面積×450元/平方米/年×入駐率×(考核得分÷100)。

②年度運營考核評價滿分為100分,年度運營考核評價得分80分以下的不給予獎勵。運營考核起始時間自2022年7月1日開始。

2.裝修補貼

對2022年12月31日之前入駐夢工場園區的孵化服務平臺機構,租賃場地屬于毛坯空間的,按裝修費用的50%(每平方米最高補貼1000元)給予最高300萬元的一次性裝修補貼。裝修補貼期限自2022年1月10日至2023年7月21日止。

3.重點企業引進獎勵

對孵化服務平臺機構引進重點企業(租賃面積50平方米以上)的,每引進1家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重點企業引進獎勵年度資金預算總額為400萬元,如通過審核的獎勵金額超過400萬元,則按照同比例調整發放。

(三)原港澳青年政策銜接

已享受《<關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深前海規〔2019〕7號)第十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一條資助的在夢工場園區港澳青年創辦企業和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孵化載體,資助期未滿3年的,可繼續按照《<關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深前海規〔2019〕7號)第十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一條向前海服務集團申報。

二、實施時間及有效期限

(一)本《優惠方案》自2023年7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與《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關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業創業發展的十二條措施》保持一致。

(二)每家企業享受租金補貼最長不超過36個月(從第一次支持時間起算最多累計支持36個月),已享受疫情紓困減免優惠的時段不可重復申請。孵化服務平臺機構運營主體不得享受租金補貼。

(三)每家孵化服務平臺機構享受運營考核獎勵和重點企業引進獎勵最長不超過3年,每家機構裝修補貼只能申請一次。

(四)本《優惠方案》印發時間、有效期、申請窗口開放時間原則上與《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關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業創業發展的十二條措施》保持一致。

(五)本《優惠方案》最終解釋權歸深圳市前海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所有。

《促進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園區港澳企業發展優惠方案》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促進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園區港澳企業發展優惠方案》,特制定《〈促進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園區港澳企業發展優惠方案〉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范圍為由深圳市前海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服務集團)及其授權管理單位深圳市前海園區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前海園區運營公司)運營管理的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以下簡稱夢工場)園區,包含夢工場中區產業辦公空間和夢工場北區產業辦公空間。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由前海服務集團及前海園區運營公司具體執行。

第四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對象為入駐夢工場園區的創業企業和孵化服務平臺機構。

第五條  本《實施細則》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實效”的原則,對經前海服務集團或前海園區運營公司認定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主體給予優惠支持。

第六條  本《實施細則》實行差額補貼,具體如下:

(一)如符合申請《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關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業創業發展的十二條措施》(以下簡稱《十二條措施》),申請人應向申請補貼,在申領《十二條措施》租金補貼或運營補貼基礎上,若本《實施細則》支持力度大于《十二條措施》支持力度,則差額部分可根據本《實施細則》申請補貼;

(二)如符合申請《十二條措施》但未申請的園區入駐企業及孵化服務平臺機構,若本《實施細則》支持力度大于《十二條措施》支持力度,在扣除《十二條措施》可給予的租金補貼或運營補貼之后,則根據本《實施細則》給予差額補貼。

第二章  園區入駐企業租金補貼

第七條  一般性企業認定與租金補貼標準。

(一)認定標準

1.指45周歲(含)以下港澳青年合計持有企業注冊登記中股權/股份25%以上比例的港澳青創企業,若港澳青年以境外企業作為在夢工場園區注冊企業股東,則其在境外企業中持有的登記股權或者股份經折算后不低于該企業登記股權或者股份的25%。持有股權或者股份的港澳青年在該企業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且申請時社保關系仍在該企業。

申請時達到每50平方米租賃面積引入1名45周歲(含)以下的港澳青年、且租賃面積不低于50平方米的其他類型企業參照執行,申請時港澳青年在該企業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且社保關系仍在該企業。

2.企業需在前海合作區實質性經營,注冊登記地和實際經營地須在夢工場園區內,稅收繳納地在前海合作區內。申請時該企業在前海合作區成立或遷入5年以內。

3.申請時已向前海園區運營公司完成入園備案登記。

4.已繳清所有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含租賃保證金)、物業管理(含物業管理費保證金)、水電、空調等費用。

5.申請年度未發生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安全生產事故。

6.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二)租金補貼標準

1.夢工場北區:每月每平方米補貼租金40元,每家每年補貼租金總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夢工場中區:每月每平方米補貼租金30元,每家每年補貼租金總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3.若企業實際租金標準低于租金補貼標準,則按照企業實際租金標準給予補貼。已享受疫情紓困減免優惠的時段不可重復申請。

4.每家企業享受租金補貼最長不超過36個月(從第一次支持時間起算最多累計支持36個月)。租金補貼可從2022年7月1日開始申請。

第八條  重點企業認定與租金補貼標準。

(一)認定標準

重點企業指在一般性企業基礎上,達到以下標準之一的企業:

1.獲得市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或資助的;

2.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深圳市級及以上專精特新企業;

3.參加國家、省、粵港澳大灣區市級及以上政府部門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獲得企業組決賽一等獎以上的;參加組織的粵港澳臺青年創新創業大賽并獲得總決賽三等獎及以上的;

4.經前海服務集團認定的其他企業。

(二)租金補貼標準

1.夢工場北區:每月每平方米補貼租金90元,每家每年補貼租金總金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2.夢工場中區:每月每平方米補貼租金60元,每家每年補貼租金總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3.若企業實際租金標準低于租金補貼標準,則按照企業實際租金標準給予補貼。已享受疫情紓困減免優惠的時段不可重復申請。

4.每家企業享受租金補貼最長不超過36個月(從第一次支持時間起算最多累計支持36個月)。租金補貼可從2022年7月1日開始申請。

在園期間一般性企業達到重點企業標準的,從其達到重點企業標準的次月開始按照重點企業標準給予補貼支持。

第九條  推薦引進的對前海合作區深港合作、現代服務業發展具有重大作用的項目,其配租條件、租金折扣標準、配租面積及免租期等,由按“一事一議”方式另行確定;前海服務集團引進的對夢工場具有重要意義的重大項目,具體支持力度由前海服務集團按“一事一議”方式另行明確。

已按重大引進項目享受租金優惠的,租賃期限內不再享受本《實施細則》租金補貼。

第三章  孵化服務平臺機構運營補貼

第十條  孵化服務平臺機構認定標準與運營考核獎勵標準。

(一)認定標準

孵化服務平臺機構申請運營考核獎勵時,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運營主體注冊登記地和實際經營地須在夢工場園區內,稅收繳納地在前海合作區內。在夢工場園區所運營空間經人社、工信、科技、文體部門認定或者備案。

2.申請時在夢工場園區開展運營服務滿1年以上。

3.擁有提供運營服務的專業團隊,其中專職人員不少于3人。

4.在孵港澳青創企業占比不低于在孵企業總數50%。

5.已繳清所有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含租賃保證金)、物業管理(含物業管理費保證金)、水電、空調等費用。

6.申請年度未在夢工場園區發生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安全生產事故。

7.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二)運營考核獎勵標準

根據孵化服務平臺機構在夢工場園區租賃面積,結合孵化服務平臺機構入駐率和年度運營考核評價結果,按450元/平方米/年給予獎勵,每年最高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每家孵化服務平臺機構享受運營考核獎勵最長不超過3年。

1.計算公式:年度運營考核獎勵金額=租賃面積×450元/平方米/年×入駐率×(考核得分÷100)。

2.運營考核起始時間自2022年7月1日開始,年度運營考核評價滿分為100分,年度運營考核評價得分80分以下的,不給予運營考核獎勵。入駐率為申請時已使用面積(含在孵企業使用面積、公共服務面積、自用辦公面積)除以總租賃面積,自用辦公面積及公共服務面積之和不超過總租賃面積的15%。年度運營考核評價表詳見附件。

第十一條  孵化服務平臺機構裝修補貼申請條件和補貼標準。

(一)申請條件

孵化服務平臺機構申請裝修補貼時,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2022年12月31日之前入駐夢工場園區,且租賃場地屬于毛坯空間。

2.申請時在夢工場園區開展運營服務滿1年以上。

3.已繳清所有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含租賃保證金)、物業管理(含物業管理費保證金)、水電、空調等費用。

4.申請年度未在夢工場園區發生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安全生產事故。

5.未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二)裝修補貼標準

按孵化服務平臺機構在夢工場園區所租賃空間的裝修費用的50%(每平方米最高補貼1000元)給予最高300萬元的一次性裝修補貼。

1.裝修補貼范圍包含建筑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裝修設計、儀器設備、辦公家具、裝修造價咨詢等。裝修補貼期限自2022年1月10日至2023年7月21日止。

2.裝修補貼只安排一次集中受理,未按時申請的,視為放棄申請。

第十二條  孵化服務平臺機構重點企業引進獎勵申請條件與獎勵標準。

(一)申請條件

孵化服務平臺機構申請重點企業引進獎勵時,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申請時,重點企業需符合本《實施細則》第八條要求。

2.申請時,孵化服務平臺機構需符合本《實施細則》第十條認定標準要求。

3.申請時,重點企業租賃面積50平方米以上。

4.申請時,重點企業需入駐夢工場園區滿1年以上(入駐孵化服務平臺機構的,需在該機構滿1年以上)。

(二)重點企業引進獎勵標準

每引進1家重點企業給予孵化服務平臺機構一次性10萬元獎勵。每家孵化服務平臺機構享受重點企業引進獎勵最長不超過3年。

1.本項目受年度資金預算總額控制,如通過審核的獎勵金額超過預算總額,則按照同比例調整發放。

2.重點企業同時或先后入駐多家孵化服務平臺機構的的,只獎勵1家孵化服務平臺機構,以重點企業出具書面證明為準。

第四章  申請與審核

第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優惠對象須向前海園區運營公司提出申請,按下列程序執行:

(一)受理材料

本《實施細則》與《十二條措施》同時開放受理。(具體開始受理時間以申報指南為準)

(二)審核

前海園區運營公司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受理、初審(孵化服務平臺機構申請運營考核獎勵項目需開展考核評審,裝修補貼項目需開展專項審計)及現場核查,由前海園區運營公司進行復審復核,按程序報前海服務集團審定。審核未通過的,進行書面告知。

(三)公示

審核結果在夢工場園區及前海服務集團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對公示有異議的,應當在公示期內向前海園區運營公司提出書面異議。前海園區運營公司應當對異議進行調查核實,并將結果書面告知異議人。

第十四條  申報材料由前海園區運營公司根據本《實施細則》規定的條件以申報指南的形式列明,并在夢工場園區及前海服務集團官方網站進行公布。申報主體應當提供信用承諾,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基本申報材料如下:

(一)營業執照掃描件。

(二)租賃合同或孵化協議掃描件。

(三)港澳青年明細清單,含身份證明、工作證明文件等。

(四)港澳青創企業明細清單,含資格證明文件、租賃合同復印件、港澳青年股東社保證明等。

(五)其他材料(如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創業大賽獲獎證書、裝修憑證及費用發票等)。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  申報主體應當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負責,接受前海服務集團或前海園區運營公司的監督檢查。申報主體單位法定代表人、股東、項目負責人發生變更應及時告知前海園區運營公司。

第十六條  申報主體有以下情形的,不得享受本《實施細則》的優惠支持:

(一)已按重大引進項目享受租金優惠的,租賃期限內不再享受本《實施細則》租金補貼。

(二)孵化服務平臺機構運營主體不得享受租金補貼。

(三)存在弄虛作假、惡意欠薪、惡意逃避債務等行為的,或發生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較大群體性事件、較大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的以及出現重大輿情,對前海、前海服務集團、夢工場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不得享受本《實施細則》優惠支持。

第十七條  申報主體在獲得租金補貼或運營補貼后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前海園區運營公司報前海服務集團同意后,取消其后續申請資格:

(一)未及時、足額繳納應付租金(含租賃保證金)、物業管理費(含物業管理費保證金)、空調費、水電費等費用的。

(二)使用租賃房屋違法或違規經營的。

(三)本《實施細則》開放申請時或受理期間已退租的。

(四)出現重大輿情,對前海、前海服務集團、夢工場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

(五)違反租賃合同或孵化協議約定其他相關情形。

第十八條  申報主體通過隱瞞真實情況、偽造有關證明等騙取租金補貼或運營補貼的,經查實后,取消優惠資格,并解除合同或清退,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前海服務集團或前海園區運營公司工作人員在實施本《實施細則》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本《實施細則》規定的各項職責,或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依法依規給予黨紀政務處分;涉嫌職務犯罪的,依法移交監察機關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7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第二十一條  已享受《<關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深前海規〔2019〕7號)第十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一條資助的在夢工場園區港澳青年創辦企業和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孵化載體,資助期未滿3年的,可繼續按照《<關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發展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深前海規〔2019〕7號)第十條第一款和第二十一條向前海園區運營公司申報。

第二十二條  本《實施細則》中所稱“以上”“不超過”“不低于”“不少于”“以內”均含本數,“以下”“超過”不含本數。涉及金額幣種均為人民幣。

第二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由深圳市前海服務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后續根據政策或夢工場園區實際運營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附件

一、名詞解釋

本《實施細則》相關名詞解釋如下:

(一)港澳青創企業

1.港澳青創企業,指45周歲(含)以下港澳青年合計持有企業注冊登記中股權/股份25%以上比例的企業,若港澳青年以境外企業作為在夢工場園區注冊企業股東,則其在境外企業中持有的登記股權或股份比例經折算后不低于該企業登記股權或股份的25%。持有股權或者股份的港澳青年在該企業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且申請時社保關系仍在該企業。申請時該企業在前海合作區成立或遷入5年以內。(定義與《十二條措施》保持一致)。

2.其他類型企業,指申請時達到每50平方米租賃面積引入1名45周歲(含)以下的港澳青年、且租賃面積不低于50平方米的其他類型企業,港澳青年在該企業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且社保關系仍在該企業,申請時該企業在前海合作區成立或遷入5年以內,參照港澳青創企業執行。

3.港澳青年,指具有中國國籍,年齡45周歲(含)以下的中國香港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赴香港或澳門定居的內地居民(已注銷內地戶籍)。港澳青年需與夢工場園區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在該企業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社保,且申請時社保關系仍在該企業。臺灣青年參照執行(定義與《十二條措施》保持一致)。

(二)孵化服務平臺機構

孵化服務平臺機構,指與夢工場園區運營方直接簽訂租賃合同的以服務港澳青年為目標的加速器和孵化器。

二、前海深港青年夢工場孵化服務平臺機構年度運營考核評價表

備注:考慮到2022年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及深港未通關等原因,本《實施細則》實施后第一個考核年度,不考核港澳青年及港澳青創企業比例指標,該項考核指標按滿分計算。

服務咨詢熱線:18594209820(施經理) ?? 微信:shimay66(加好友備注仰澤)

Copyright © 深圳仰澤商務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責聲明 粵ICP備20014472號

 
咨詢熱線
公司注冊咨詢
185-9420-9820
商標代理咨詢
185-6620-9820
微信在線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