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個人轉讓股權已經辦理了稅務申報,但是依然顯示無半年申報記錄是為什么?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個人轉讓股權辦理變更登記的,應在公司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后,再到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根據稅務系統反饋,股東無半年內的納稅申報信息,請辦理納稅申報后再申請該股權變更登記。如有異常請聯系主管稅務機關或者撥打0755-12366納稅服務熱線。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最新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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