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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公司變更后,領取營業執照時窗口是否應出具變更通知書,以備企業作其他相關變更(如變更稅務登記證)?
答:①從2023年11月起,不再出具“變更(備案)通知書”或“注銷通知書”,以“登記通知書”代替;
②涉及到登記事項變更或備案的,領取營業執照有需要時可取得“登記通知書”。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具體以最新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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