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介紹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中發〔2021〕22號),加快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全面深化改革創新試驗平臺,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進一步促進實際使用外資穩存量、擴增量、提質量,前海管理局制定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外資獎勵辦法》(簡稱《外資獎勵辦法》),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在前海發展。
二、主要內容
《外資獎勵辦法》由總則、支持標準、審核撥付、監督管理、附則五部分組成,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在前海通過新設或增資方式貢獻實際使用外資。
(一)關于適用范圍
根據2021年9月6日黨中央、國務院印發的《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方案》,前海合作區由14.92平方公里擴展至120.56平方公里。《外資獎勵辦法》適用范圍覆蓋擴區后的前海合作區全域。
(二)關于申請對象
《外資獎勵辦法》適用于在前海合作區內實際經營的外商投資企業,同時滿足:不屬于房地產業且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2023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重申房住不炒,因城施策。因此《外資獎勵辦法》獎勵對象不包含房地產業。
(三)關于獎勵標準
外商投資企業享受外資獎勵的最低標準為上一年度在前海合作區新增實際使用外資不少于500萬美元。其中,金融業新增不少于500萬美元,按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1%予以獎勵;非金融業新增不少于500萬美元,按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1%予以獎勵,新增不少于3000萬美元,按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1.5%予以獎勵。單個企業每年享受的外資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人民幣。
《外資獎勵辦法》不與南山區、寶安區同類型獎勵政策疊加,但企業可同時申請深圳市一級同類型獎勵政策,疊加享受。
(四)關于申領程序
為減輕企業政策申報負擔,《外資獎勵辦法》免申即享,由前海管理局按照商務部業務系統導出前海合作區內實際使用外資數據,逐一計算獎補金額后,于前海政策獎補申領平臺系統通知企業,企業確認無誤后按程序發放。
(五)關于其他方面
在前海合作區內實際經營的港澳臺資企業參照外商投資企業執行。獎勵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均向社會公開,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三、主要亮點
(一)加大獎補力度
此前,前海對外商投資企業按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統一給予1%獎勵。《外資獎勵辦法》對非金融類新增不少于3000萬美元,按年度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1.5%予以獎勵,獎勵比例較先前增加0.5個百分點。
(二)優化政策服務
我市已有多項獎勵政策實現免申即享。《外資獎勵辦法》按免申即享模式進行優化,減輕企業材料申報負擔的同時減少企業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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