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2021年7月1日后首次就業創業的港澳青年,按照2000元/月給予生活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港澳青年符合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新引進博士人才生活補貼及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生活補助發放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申請相應補貼。
*政策原文詳見《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管理局關于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業創業發展的十二條措施》(https://qh.sz.gov.cn/sygnan/xxgk/xxgkml/zcfg/gfxwj/content/post_11493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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